我能否申请强制执行他人的财产?
留言内容

留言者: 匿名
   我有一个案件已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了,但是至今都没有得到任何欠款。我从别人口中得知,被执行人对另外一人享有一笔到期的债权。请问,我能否申请强制执行另外那人的财产?
来自: 123.49.166.104 留言时间: 2007/1/2 17:36:44
回复内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00条规定:“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债务,但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的,人民法院可依申请执行人的申请,通知第三人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该第三人对债务没有异议,但又在通知时指定的期限内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有关规定,为法院强制执行被执行2 的到期债权提供了法律依据。根据这些规定,申请人请求法院直接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到期债权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要有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债务的情形;2、被执行者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3、第三人对到期债务没有异议,而且在人民法院通知指定的期限内没有履行。只要满足以上条件,你就可以申请法院执行被执行人的到期债权。
回复: 罗学源律师 回复时间: 2007/1/4 9:26:03
【关闭窗口】
 
设为主页  |  收藏本站 | 友情链接 |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