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房屋租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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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者: 匿名
我向钟某租赁了一间商铺,约定租赁期限为3年,但因生意亏本,于是在征得钟某同意后,我将商铺转租给了别人,但那人在使用中将房屋损坏了。房东不找那人,反而来找我,说那人没钱,要我负责修复房屋,请问这合法吗?
来自: 123.49.164.189 留言时间: 2006/12/28 14:47:06
回复内容     你好,你这个问题很有代表性。很多人在租赁房屋之后将房屋转让给他人就完事了,殊不知自己还存在着风险。《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24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可见,在你已经对租赁物已经转租的情况下,你与钟某的租赁合同仍然存在,你仍是合同权利义务的承受人,你应当赔偿因别人损坏房屋的赔偿责任,但你赔偿后,可以向那人追偿。因此,在转租中,一定要与原房屋业主解除原来的合同,否则可能自己转租后仍然要承担法定义务。
回复: 罗学源律师 回复时间: 2006/12/28 14:5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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