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解除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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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者: 匿名
在1993年的2月,以请酒的方式与一女子结婚,但是我们至今也未办理登记手续.我们共同生了一子一女,在1997年开始,我们就各自分开居住,请问到现在这段婚姻是否属事实婚姻?还有的就是,因为孩子还未入户,现在要处理入户的问题,我们去当地法院申请离婚,但是,法院不受理,请问应该怎么样才可以解除事实婚姻?
来自: 58.62.197.145 留言时间: 2007/8/7 14:28:20
回复内容 我国自1994年以来就不存在事实婚姻了。 你和该女子虽然已经生子,但未登记因此仍然不属于合法的婚姻,不存在解除事实婚姻的问题,但你可在要求解决子女与财产的问题,法院是会受理的。
回复: 罗学源律师 回复时间: 2007/8/14 10:5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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