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黑心公司交恶,如何维护自己的利益?
|
留言内容
留言者:
匿名
|
我于3月19日正式在一家公司策划部上班
试用期商定基本工资待遇为2500元/月,试用期一个月,
正式录用待遇基本工资为3500元/月,试用期满即按正式工资结算.
注:没有鉴定任何协议,公司其它工作一两年的都没有任何人有鉴合同
5月5日,突接公司电话通话,说在我电脑里发现外公司的文件,认定本是接外单而以此为由辞退我.并扣发当月工资.
事实上我没有做这种事,怀疑是因为公司的事情做完了,而且公司效益不好而出的浑招
注:大概在4月23日左右,公司有宣布一条有关工作时间内接私活将被辞职并扣发当月工资的规定,并让大家鉴字.
后,本人与公司度图协调处理一下,因为感觉促裁与法律程序需要太长时间与花费很大的精力.但协商未果.
问:
1)有关考勤的照片,与待遇有关的录音(与公司老总)是否能做为证据?
2)我能否通过劳动促裁争取自己的权益?应该怎么办?
3)公司有关接私活辞退并扣发当月工资的规定是否有效,是否属于双重处罚?
4)这下规定鉴字时因为自己不满该规定,故意鉴错名字,是否该规定仍然有效?
5)如果在促裁或者打官司的过程中,公司构陷你给公司造成多少多少的损失,而你却没有办法提供证据,这应该怎么办?难道就没有办法了吗?
|
来自:
219.136.154.210
留言时间:
2007/5/25 13:39:40
|
回复内容 |
现对你上述问题简要答复如下: 1\证据有七种,考勤照片属于书面证据,录音属于音像资料,都可以作为证据; 2\劳动促裁是处理劳动争议的程序,劳动者有权通过该程序维护自己的权益; 3\接私活是属于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但工资是个人的劳动报酬,不能扣除; 4\如你本人已经知晓内容,仅签错名字,仍然改变不了你知晓该内容的局面; 5\公司认为你造成了损失,需要提供足够的证据来支持,而且是直接损失,并非可以随意夸大事实
|
回复:
罗学源律师
回复时间:
2007/5/28 15:46:5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