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赵先生:最近看上了一套二手房,房主表示没有房产证,请问如果我想购买的话,签署房屋买卖合同能否使交易生效?如果以后发生争议按何依据处理?
广东增泰律师事务所罗学源律师:我国合同法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出卖的标的物,应当属于出卖人所有或者出卖人有权处分。可见,只要标的物合法,当事人有权处分,对于标的物是否有相关证照,合同法并无特别要求。从不动产的特性看,房屋所有权证只是证明所有权归属的一种书面凭证而已,并不是房屋本身。未办理房产证只是违反了管理性规范且不能对抗第三人,并不当然导致买卖无效。当然,对于无房产证的房屋,由于没有权属证书,在确认房屋到底属于何人所有的问题上会存在障碍,因此对于购买无证房屋还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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