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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开除 有法律效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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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罗学源律师  来源:原创  阅读:
  1.   市民王曼:20109月,我与单位签订了三年期劳动合同,但是去年4月中旬的一天,在我没有任何过错的情况下,我部门的主管突然通知我:你明天不用来上班了,后来我就几天都没去上过班。但是一直没收到公司的辞退通知书,请问这样口头开出具有法律效力吗?

    广东增泰律师事务所罗学源律师:用人单位主管口头通知王曼不用来上班,而王曼在     接到口头通知后也没有去上过班,双方的劳动关系已经解除。不过,双方签订的是三年期     劳动合同,现合同尚未到期,用人单位解除王曼的劳动合同,已经属于违反解除,依法应     当向王曼支付经济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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