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李小姐:我于本月初在某数码产品店以139元的价格购买了一款摄像头,回到家后仔细一看,发现在其包装盒上却注明着全国统一售价99元。向店家咨询,被告知包装盒上的全国统一价只是生产厂方给的指导价格。请问,这种行为是否属于价格欺诈?;
广东增泰律师事务所罗学源律师:按《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第三条规定,经营者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形式或者手段,欺骗、诱导消费者或者其它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行为,属于价格欺诈行为。数码产品店以139元的价格出售,但包装盒上却注明99元,这属于上述的价格欺诈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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