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刘裕:先前我与单位连签了5年合同,后来单位把我转到劳务派遗公司又签了3年,但我现在还是在这个单位工作,现在单位要和我解除劳动合同,请问我应该怎么办,应该问劳务派遣公司索取经济赔偿金吗?
广东增泰律师事务所罗学源律师:刘裕转到劳务派遣公司后,刘裕便是与劳务派遣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受派遣公司的派遣赴现单位工作。如果刘裕有违反劳动合同法第39条和40条第一、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动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则派遣公司应当另行为刘裕安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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