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林清:我在一家私企工作多年,现在生病了,且一时难以治愈,近期无法上班,于是单位就发出了解雇通知。我希望单位给点补偿,但老板说,是我自己不能来上班的,不是企业不用我所以不需要补偿?请问患病被解雇是否有补偿?
广东增泰律师事务所罗学源律师:《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林清患病长期无法上班,用人单位如果提前一个月通知林清,或者支付一个月工资后,是可以解雇林清的。
本网站为罗学源律师所有,大多数文章为本律师原创,少数转载。
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观翠路21号东汇城国际公寓21楼广东增泰律师事务所
手机:13725481543、13316017085 电话:020-82656632 传真:020-82650030
QQ:591459174 微信号:13316017085 Email:lxy760910@126.com 邮编:511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