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袁珊: 之前我的一个债务人给我写了欠条,后来我得知他把自己名下的房产卖给了亲戚,随后去办了房产过户。 现在他一直不肯还钱,我们能否去法院要求判决撤销这次房产转让? 广东增泰律师事务所罗学源律师:《合同法》第74条规定,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人的行为。如果债务人是为了逃债,以不合理的低价转让给其亲戚,袁珊则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撤销房产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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