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秦汉:截止上个月为止,我一直给一个私人老板打工,在老板的授意下用自己的名字给一些供货商写了欠材料费的欠条,至今仍有几万元没有结帐。这个月开始我已经不给这个老板打工了,但是提供材料的人我追要欠款,其依据就是那张替老板写的欠条.请问这欠条就能证明要我来还款吗?我该怎么证明我不是欠款人? 广东增泰律师事务所罗学源律师:秦汉的行为是在老板的授权下作出的,属于职务行为,依法应当由雇主承担法律后果。但秦汉需要证明为供货商写欠条的时候,其与该老板具有雇佣关系。秦汉可以提供书面材料、人证来证实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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