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秦羽:今年6月我与廖某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我将某小区的一处房屋租赁给廖某用于居住,租期为五年。合同承诺在租赁期限内,我同意廖某可将所承租的房屋转租于他人。后来我得知廖某未经我同意,居然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将该房屋分段隔开租给若干人居住,这个我万万不能容忍。我与廖某协商,要求解除双方的房屋租赁合同,返还房屋并支付相应的违约金。廖某却说《租赁合同》明确约定,我同意他将所承租的房屋转租他人,请问我该怎么办? 广东增泰律师事务所罗学源律师:根据《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的规定,承租人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或者扩建,在出租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内仍不予恢复原状,出租人请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予以支持。廖某未经秦羽同意,擅自将房屋分段隔开出租,虽经秦羽同意转租,但其行为已经属于过度行使权利了。秦羽有权请求法院解除租赁合同并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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