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徐先生:前几个月借了几万块给朋友,当时约定了按月支付利息,如今朋友愿意偿还本金却不愿支付利息,请问我可以主张偿还利息吗?
广东增泰律师事务所罗学源律师:徐先生借了几万元给朋友,双方形成民间借贷合同关系。如双方约定的利率在银行贷款利率的四倍以内,法律是支持的,徐先生有权要求朋友支付利息。不过如果徐先生未与朋友进行书面约定,无法证明当时约定的利息,就可能会因举证不能得不到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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