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公司未按期完工,业主该如何维权?
市民梁锦苗:我买的二手房要装修,今年10月8日,我与一家装修公司签订装修合同,合同约定工期为2011年10月8日至2011年12月10日。我计划春节前搬过去住,但工程直到现在还没完工。请问我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能否要求赔偿?
广东增泰律师事务所罗学源律师:梁锦苗与装修公司签订了装修合同,约定了工期,双方均应当按合同约定予以履行。而装修公司未在约定期限内完工,已经构成了违约,装修公司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梁锦苗有权要求装修公司继续履行合同、支付违约金和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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