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朱先生:上个月我把婚后购买的一套住房给卖了,并且已经办理完过户手续,现在后悔了,请问这种情况下还能退钱还房吗?
广东增泰律师事务所罗学源律师:《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朱先生把住房卖了,并且已经办理完过户手续,房产的物权己归于他人。除非买房人自愿退钱还房,那又另当别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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