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刘小姐:今年我公司实行“末位淘汰”制,我被单位以“末位淘汰”为由通知待岗,虽然劳动关系尚未解除,但实际收入和保险都没有了,请问这合法吗?
广东增泰律师事务所罗学源律师:公司实行末位淘汰制是一种内部的管理手段,但管理手段不得与法律规定相冲突。刘小姐公司实行末位淘汰制,让刘小姐待岗,已经没有实际收入和保险,这已经以事实行为单方与刘小姐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这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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