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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欠条没有写进离婚协议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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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罗学源律师  来源:原创  阅读:


    市民罗志健:我夫妻俩正准备离婚,房子我决定不要,但对方要给我一定数额的补偿款,对方表示一时无法拿出这些钱,于是就给我写了张欠条。由于某些原因,我没有直接将欠条这部分事实写在离婚协议上,请问这样的欠条是否有效?

   广东增泰律师事务所罗学源律师:双方如果经协商一致可以协议离婚,只须对财产分割、孩子抚养等事项约定清楚即可去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罗志健夫妻协商好了由对方给付一部分钱作为补偿款,这是法律允许的。但如果未在离婚协议里将约定的事实写清楚,通过写欠条的形式来处理的话,则最好在欠条里详细说明一下欠款的事由,以作为离婚协议的补充,这样也是法律允许的。如果不将欠款事由写清楚,日后容易产生争议,难以确定欠款是离婚的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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