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柳小姐:我现在急着用钱,准备用出租的房屋做抵押,请问你这可以合法吗?
广东增泰律师事务所罗学源律师《物权法》第一百九十条规定,订立抵押合同前抵押财产已出租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抵押权设立后抵押财产出租的,该租赁关系不得对抗已登记的抵押权。所以,柳小姐用自己已经出租的房屋做抵押是可以的,但抵押权设立后,原来的租赁关系仍然继续有效,不因房屋被抵押而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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