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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抚养 可否追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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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罗学源律师  来源:原创  阅读:


   市民刘茜父母在我很小的时候就离婚,从小我由外公外婆抚养成人,父母没有尽任何抚养责任。法院当初判决由父亲支付的抚养费他只在离婚初期付过,而母亲也不管我。 现在我已成人,父亲已经重新组织家庭,经济条件较好,我如何要求父亲支付抚养费?

   广东增泰律师事务所罗学源律师:《婚姻法》第21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根据上述规定,在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只有未成年的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才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刘茜已经成年,没有权利再要求父亲支付抚养费了。

  (本律师与《增城日报》“记者跑腿”栏目长期合作,由本律师独家为读者咨询的法律问题提供答复。上述问题为本律师在《增城日报》给读者法律方面咨询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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