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廖伟:我大伯与一个离婚的女士70年代结婚的,在此之前我大伯没有结过婚,身边也没有子女,于是与该女士共同抚养了她的三个子女(最大的9岁,最小的6岁),现如今这三个子女均有了不错的家庭生活。五年前,我大伯他们夫妻因感情等原因离异了。我大伯现年事已高,又没有固定的收入,请问经他抚养的三个继子女是否有赡养他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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