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因涉嫌与他人共同致死受害人,于2012年11月份被增城公安局刑事拘留并逮捕,羁押在看守所达十个月之久。
刘某家属委托广东增泰律师事务所罗学源律师为辩护人,本律师介入后,经过多次会见刘某,详细阅读案卷材料,认为刘某只参与了喝酒,根本未参与打架,指认其参与的证人有未看清楚的情形,刘某及其家人也坚决称未参与作案,公安机关的证据诸多矛盾之处。本律师向广州市人民检察发出两次律师建议书,广州检察院非常重视,花了十万元技术成本,两次退补侦查,通过技术恢复视频数据,最终于2013年9月16日对刘某不起诉,予以释放。当事人家属接刘某出看守所后,一家人感慨良端,对本律师的工作感激不己,额外再给了一个大红包表示感谢。再次祝贺本律师通过努力工作,成功避免了一起冤假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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