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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使检察院对李某涉嫌诈骗不起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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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罗学源律师  来源:原创  阅读:


李某因买卖车辆被龙门县公安局以涉嫌诈骗立案侦查,后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龙门县人民检察院对案件两次退补侦查。李某母亲委托广东增泰律师事务所罗学源律师为辩护人。罗律师经过会见及阅卷后认为,李某的行为根本不构成诈骗。罗律师向检察院提交了详细的《律师建议书》,从物权动产的理论出发,指出公安机关得用公权利插手经济纠纷。并从《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阐述另一方的违法犯罪之处,得出公安机关办案方向错误的结论。

最终检察院召开检察委员会讨论,采纳了本律师的意见,对李某作出不起诉决定,李某在看守所呆了七个月终于被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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