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因买卖车辆被龙门县公安局以涉嫌诈骗立案侦查,后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龙门县人民检察院对案件两次退补侦查。李某母亲委托广东增泰律师事务所罗学源律师为辩护人。罗律师经过会见及阅卷后认为,李某的行为根本不构成诈骗。罗律师向检察院提交了详细的《律师建议书》,从物权动产的理论出发,指出公安机关得用公权利插手经济纠纷。并从《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阐述另一方的违法犯罪之处,得出公安机关办案方向错误的结论。
最终检察院召开检察委员会讨论,采纳了本律师的意见,对李某作出不起诉决定,李某在看守所呆了七个月终于被释放。
本网站为罗学源律师所有,大多数文章为本律师原创,少数转载。
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观翠路21号东汇城国际公寓21楼广东增泰律师事务所
手机:13725481543、13316017085 电话:020-82656632 传真:020-82650030
QQ:591459174 微信号:13316017085 Email:lxy760910@126.com 邮编:511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