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冯小姐:上星期我去医院产检,应该是我的个人资料被医院泄漏给广告商,导致我每天都收到推销奶粉的骚扰电话,请问我该该如何维权?
广东增泰律师事务所罗学源律师:对于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将本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上述信息,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情节不是很严重的,可以处以治安处罚。冯小姐如果有医院泄露你资料的初步证据,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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