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先生来电反映:我原来是某工厂的保安主管,但现在整个保安部门都外包给物业管理公司了,工厂老板便安排我到车间里做普通钳工。工资虽然没有改变,但是我从来没有做过这方面的工作,而我的劳动合同上注明了我的岗位是保安主管。请工厂这样给员工安排工作岗位合法吗?
广东增泰律师事务所罗学源律师: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所以如果劳资双方协商一致,该读者是可以被安排调岗的。如果双方协商不一致,那么双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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