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成功案例 >> 文章正文
中介公司索赔中介费胜诉案
阅读选项: 自动滚屏[左键停止]
作者:罗学源律师  来源:原创  阅读:


2013年,陈某与文某在中介公司签订了一份《房地产买卖合同》,约定陈某以265万元的价格将房产转让给文某,合同签订后收取了文某20万元定金。之后,陈某签订了一份《业主佣金确认书》,确认房产证办出之后3日内向中介方支付5万元中介费。

后陈某反悔,不肯转让房产,并将房产抵押给银行予以贷款,也不肯支付中介方中介费。

中介公司遂委托广东增泰律师事务所罗学源律师担任委托代理人,起诉陈某,要求支付5万元中介费并按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利息。

庭审中,陈某代理人称陈某是签的空白合同和空白的《业主佣金确认书》,并称有重大误解,并且称中介方违反经纪管理办法,提供服务时并未取得中介资质。

法庭经过审理,认为双方构成了居间合同关系,中介方已经提供了居间服务,陈某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中介费,遂判决陈某支付5万元中介费及利息,并承担诉讼费。


】【关闭窗口
 :: 站内搜索 ::
 
 :: 点击排行 ::
·广州各人民法院地址电话
·广州市各类投诉、服务热..
·增城区公安局及各派出所..
·东莞市各级人民法院联系..
·深圳市各级人民法院地址..
·东莞市劳动局及各分局电..
·广州市公安局及各分局地..
·珠三角看守所地址及乘车..
·广州劳动仲裁委员会地址..
·增城市机关事业单位及急..
设为主页  |  收藏本站 | 友情链接 |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