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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跟员工签劳动合同,是否应发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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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罗学源律师  来源:原创  阅读:

老板不跟员工签劳动合同,是否应发双倍工资?

     市民李先生:我在某公司上班,工作以来老板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购买社会保险。而我听说,老板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应支付员工双倍工资。请问是不是有这样的规定?

    广东增泰律师事务所罗学源律师:《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如果单位确实未与李先生签订劳动合同,李先生有权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

   (本律师与《增城日报》记者跑腿栏目长期合作,由本律师独家为读者咨询的法律问题提供答复。上述问题为本律师在《增城日报》给读者法律方面咨询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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