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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不让我看孩子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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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罗学源律师  来源:原创  阅读:

市民李先生:我离婚几个月,孩子和房子都判给了前妻,但现在前妻以种种理由不允许我看望孩子,请问这种情况下我可以怎样做来要求看望孩子?

    广东增泰律师事务所罗学源律师:《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李先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行使探望权。

(本律师与《增城日报》记者跑腿栏目长期合作,由本律师独家为读者咨询的法律问题提供答复。上述问题为本律师在《增城日报》给读者法律方面咨询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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