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陈先生:最近,在未经业主同意下,小区的公共区域上被贴上一些广告宣传画,请问由此带来的广告利润,我们业主有权享受吗?
广东增泰律师事务所罗学源律师:《物权法》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小区的公共区域被贴上广告宣传画所产生的利益应当由业主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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