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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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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罗学源律师  来源:原创  阅读:


    市民严女士:本人的外侄2005年参加工作,至今一直有交纳住房公积金。2008年结婚的她因性格不合要和丈夫离婚,但其丈夫认为她的住房公积金属于共同财产,要求分割。请问,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广东增泰律师事务所罗学源律师:双方结婚之后所获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解释(二)第十一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因此,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本律师与《增城日报》记者跑腿栏目长期合作,由本律师独家为读者咨询的法律问题提供答复。上述问题为本律师在《增城日报》给读者法律方面咨询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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