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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登记为儿子之名,离婚时房子如何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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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罗学源律师  来源:原创  阅读:


  市民赖女士:我和丈夫准备离婚,但有一处房产登记在儿子的名下,这套以孩子名义购置的房产该作何处理呢?是否是取得了孩子的抚养权就拥有了该房的使用权呢?

    广东增泰律师事务所罗学源律师:赖女士与丈夫将离婚前将房子登记在儿子名下,则该房子属于夫妻双方赠与给儿子的,产权归于儿子所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均归于儿子。取得儿子抚养权的一方只是取得了与儿子共同生活的权利,并非取得了房屋的使用权。

  (本律师与《增城日报》记者跑腿栏目长期合作,由本律师独家为读者咨询的法律问题提供答复。上述问题为本律师在《增城日报》给读者法律方面咨询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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