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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款已清偿,但未取回借条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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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罗学源律师  来源:原创  阅读:


    市民郑先生:一年前我因有急事需要用钱,借了朋友三万元并签了借条,最近我把借款还清了要求朋友交还借条,但朋友说借条早已丢失。请问,我该怎样做来避免日后可能出现的纠纷?

     广东增泰律师事务所罗学源律师:借条是双方成立借贷关系的凭证,通常还了钱之后应当收回借条。郑先生已经还了钱,但朋友把借条遗失。郑先生可以要求朋友写一张收到还款的收条,收条上注明之前写的借条作废,这样可以避免日后就该问题再产生纠纷。

   (本律师与《增城日报》记者跑腿栏目长期合作,由本律师独家为读者咨询的法律问题提供答复。上述问题为本律师在《增城日报》给读者法律方面咨询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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