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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住宅出租作食店厨房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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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罗学源律师  来源:原创  阅读:


     市民温女士:我家所在的居民楼一楼近日出租了给一家小食店作厨房使用,其间发出的嘈杂声与排放的油烟,影响到其他楼层与周边住户的生活。请问居民住宅出租作餐饮店厨房是否合法?

    广东增泰律师事务所罗学源律师:《物权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出租为餐饮店,不仅需要遵守各项法规的规定,而且应当经得该栋所有业主的同意,否则是不允许的。

 (本律师与《增城日报》记者跑腿栏目长期合作,由本律师独家为读者咨询的法律问题提供答复。上述问题为本律师在《增城日报》给读者法律方面咨询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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