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欧先生:我在工厂做了十年,现在我想辞工,请问有没有经济补偿? 广东增泰律师事务所罗学源: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一般来说,员工主动辞职的,用人单位可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如用人单位有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因用人单位的原因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等行为,员工主动辞职,用人单位也须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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