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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以怀孕为由解雇员工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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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罗学源律师  来源:原创  阅读:


   市民张小姐:我在某公司工作两年多了,近期因为怀孕,老板则以我不能正常工作为由把我给解雇了,请问这样做合法吗?我应该采取什么措施维护自身的权益?

   广东增泰律师事务所罗学源律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这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任何单位均不得违反该规定,以任何理由解除孕期的劳动者都是违法的。张小姐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投诉,也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本律师与《增城日报》记者跑腿栏目长期合作,由本律师独家为读者咨询的法律问题提供答复。上述问题为本律师在《增城日报》给读者法律方面咨询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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