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蒋先生:我在工作中受伤,需手术两次,请问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广东增泰律师事务所罗学源律师:蒋先生系在工作中因工作原因受伤,应当属于工伤。如单位购买了工伤保险,由社会保障机构支付医疗费及工伤保险待遇,如单位未购买工伤保险,应由用人单位承担支付医疗费及工伤待遇的义务。
(本律师与《增城日报》“记者跑腿”栏目长期合作,由本律师独家为读者咨询的法律问题提供答复。上述问题为本律师在《增城日报》给读者法律方面咨询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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