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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中介收钱不办事是否可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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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罗学源律师  来源:原创  阅读:


市民苏先生:本人经某房屋中介公司介绍,买了套二手房,并签订了二手房买卖合同,但好几个月了还没有交房,房屋登记和水电物业等均没有办理过户。中介拿到佣金后就不办事、不协助,态度恶劣。请问我可以要求该房屋中介赔偿损失吗?

   广东增泰律师事务所罗学源律师:苏先生与中介公司如签订有中介服务合同,应当看合同是如何约定的。如果约定中介公司不仅促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而且包括其他服务,那么中介公司应当按约定履行义务。另外,应当分清业主未交房、未过户的原因,如果是由于业主不予配合,那么责任应当由业主承担。如果是中介公司未按约定履行义务,可按中介合同的约定追究其责任。

  (本律师与《增城日报》“记者跑腿”栏目长期合作,由本律师独家为读者咨询的法律问题提供答复。上述问题为本律师在《增城日报》给读者法律方面咨询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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