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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假工资,企业应如何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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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罗学源律师  来源:原创  阅读:


市民张善苗:经诊断,我患有慢性疾病,医生建议我卧床休息一段时间。于是,我向公司请了一个月的病假。但公司却认为,病假期间我没有提供劳动,他们可以不支付工资,请问这是合理的吗?

广东增泰律师事务所罗学源律师:《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劳动者因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进行治疗,在国家规定医疗期内,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病伤假期工资。因此,如果张善苗的疾病治疗期在医疗期内,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工资。

  (本律师与《增城日报》“记者跑腿”栏目长期合作,由本律师独家为读者咨询的法律问题提供答复。上述问题为本律师在《增城日报》给读者法律方面咨询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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