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9月份,温某驾驶货车在增城市发生交通事故,致使一人死亡。公安机关作出的事故认定书认为温某逃逸,遂将温某逮捕。温某家属聘请广东增泰律师事务所罗学源律师提供辩护。罗学源律师认为因事发时间为凌晨,当时是受害人骑摩托车撞击过来,因周围车辆声音过大致使驾驶室内密闭无法听见,导致温某被认定为逃逸。经向公安及检察机关得出律师建议,最终检察院未认定温某为逃逸,并且还认定为自首。经过与受害人家属协商,温某家属赔偿了受害人家属精神损害抚慰金,取得了受害人家属的谅解。
经过罗律师上述一系列的工作,在法庭充分阐述了辩护意见,最终法院判处温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温某家属对罗律师的工作表示非常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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