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刘晓宇:前天,我到超市买了一包某品牌的肉脯,回家食用时发现这包肉脯竟已发霉。我仔细察看包装,发现该产品还在保质期内,于是去找超市赔偿。该超市只愿意赔偿3包肉脯,我不满意此协商结果。请问,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广东增泰律师事务所罗学源律师:根据《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 禁止生产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因此,刘晓宇不但可以向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还可以按上述规定要求销售者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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