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咨询 >> 文章正文
上下班受伤如何认定工伤?
阅读选项: 自动滚屏[左键停止]
作者:罗学源律师  来源:原创  阅读:

市民周琳:听说今年我国重新制订《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上下班途中遇交通事故算工伤。我想咨询一下,骑电动车上班,途中为躲避前面电动车而磕到受伤算不算工伤?

广东增泰律师事务所罗学源律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和修改前的《工伤保险条例》该条对比可知,之前上下班途中,是需要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排除了非机动车事故;而现在是不受“机动车事故”的限制,上下班途中,只要是非本人负主要责任以上的,即使是非机动车事故伤害也是属于工伤的。因此,周琳骑电动车上班途中发生事故属于工伤。

  (本律师与《增城日报》“记者跑腿”栏目长期合作,由本律师独家为读者咨询的法律问题提供答复。上述问题为本律师在《增城日报》给读者法律方面咨询的答复。)



】【关闭窗口
 :: 站内搜索 ::
 
 :: 点击排行 ::
·广州各人民法院地址电话
·广州市各类投诉、服务热..
·增城区公安局及各派出所..
·东莞市各级人民法院联系..
·深圳市各级人民法院地址..
·东莞市劳动局及各分局电..
·广州市公安局及各分局地..
·珠三角看守所地址及乘车..
·广州劳动仲裁委员会地址..
·增城市机关事业单位及急..
设为主页  |  收藏本站 | 友情链接 |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