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张先生:4年前,因与父亲闹矛盾,父亲立下一纸遗嘱指明我不能继承其任何财产。后父亲因一次意外失去劳动能力,而我承担起相应的赡养责任,父亲去世后,弟弟以遗嘱为由继承了父亲所有财产。请问,这种情况下我是否可适当分得部分遗产?
广东增泰律师事务所罗学源律师: 如果张先生父亲立的遗嘱符合法定的形式,则是有效的,应当按所立遗嘱来继承。不过《继承法》第十四条规定,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张先生因父亲的遗嘱成为了继承人以外的人,但他对父亲尽了赡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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