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赡养费给付的标准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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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罗学源律师  来源:原创  阅读:

市民钱女士:2008年,母亲因患病失去劳动能力,其后一直都由我来赡养,弟弟一直只随便给付非常少的赡养费用。今年来,因我经济压力的增加,因此希望弟弟能增加给付母亲的赡养费用。请问,赡养费的给付有怎样的标准?

     广东增泰律师事务所罗学源律师:《婚姻法》规定,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钱女士可与弟弟协商各自负担的比例,如果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诉解决。赡养费的标准应当结合当地的经济水平、被赡养人的实际需求、赡养人的经济能力来确定。

   (本律师与《增城日报》“记者跑腿”栏目长期合作,由本律师独家为读者咨询的法律问题提供答复。上述问题为本律师在《增城日报》给读者法律方面咨询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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