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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婚后又离婚,已属于个人的存款是否需再次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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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罗学源律师  来源:原创  阅读:

     市民李女士:早前,我起诉与丈夫。经法庭调解,双方自愿离婚,婚后8万元存款全归我所有。离婚后,因无房居住,我仍在丈夫的房屋中分室而居。后来两人旧情复燃,并办理了复婚登记。复婚后半年,又因夫妻感情再度破裂起诉离婚,诉讼中,丈夫要求8万元存款应分一半归自己所有,请问他的要求是否合理?

    广东增泰律师事务所罗学源律师:李女士第一次与丈经调解离婚,双方的婚姻归于消灭,各自的财产归个人所有。因此,李女士因离婚分得的8万元存款系个人财产。李女士之后复婚,这是婚姻的重新开始。之后再离婚,丈夫无权分割属于李女士的8万元存款。

(本律师与《增城日报》“记者跑腿”栏目长期合作,由本律师独家为读者咨询的法律问题提供答复。上述问题为本律师在《增城日报》给读者法律方面咨询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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