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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理由记大过,是否可以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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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罗学源律师  来源:原创  阅读:

       市民张先生:工厂连续安排三天加班到晚上22时,由于身体疲累我向主管申请第四天晚上不加班并得到同意,但后来工厂却以我不服从安排记大过并扣工资。请问,我该如何维权?
   广东增泰律师事务所罗学源律师:由于工厂连续安排三天加班到晚上22时,张先生由于身体疲累向主管申请第四天晚上不加班并得到同意,但后来工厂却以张先生不服从安排记大过并扣工资,这是违反《劳动法》规定的。其一,用人单位一直加班已经违反《劳动法》;其二,张先生已经征得公司同意,公司却出尔反尔,毫无诚信。张先生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投诉。

(本律师与《增城日报》“记者跑腿”栏目长期合作,由本律师独家为读者咨询的法律问题提供答复。上述问题为本律师在《增城日报》给读者法律方面咨询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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