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谢先生:公司员工手册规定,连续请事假10天以上公司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因我在试用期间请假超过10天,因此公司提前结束试用合同,且不发当月工资,请问公司这样做是否合法?
广东增泰律师事务所罗学源律师: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制定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确定,并予以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公司如未按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能作为处理员工的依据,不发当月工资的行为更是违反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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