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成功案例 >> 文章正文
增城某村委农业承包合同胜诉案
阅读选项: 自动滚屏[左键停止]
作者:罗学源律师  来源:原创  阅读:

 

王某与增城某村委于2001年签订了一份《植树造林合同》,约定村里三条道路交由王某种树,树木砍伐后二八分成。但后来王某并未实际种植经营。2003年之后,村委在道路两旁种植了树木,2010年将树木砍伐了树木。2011年,王某以村委为被告起诉到法院,要求支付合同约定的10万元树木分成款。村委聘请本律师为代理人,为证明王某未种植经营,本律师指导村委会找出了多年的账本、时任村委其他干部的证明、数十位村民及村道改建人的证明,并针对原告的证言提出质疑。最终本律师的代理意见全部被法官采纳,判决驳回王某的诉讼请求。`

 

】【关闭窗口
 :: 站内搜索 ::
 
 :: 点击排行 ::
·广州各人民法院地址电话
·广州市各类投诉、服务热..
·增城区公安局及各派出所..
·东莞市各级人民法院联系..
·深圳市各级人民法院地址..
·东莞市劳动局及各分局电..
·广州市公安局及各分局地..
·珠三角看守所地址及乘车..
·广州劳动仲裁委员会地址..
·增城市机关事业单位及急..
设为主页  |  收藏本站 | 友情链接 |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