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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隐瞒疾病我能和他离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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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罗学源律师  来源:原创  阅读:

女士:我和丈夫结婚刚满一个月,直到前些天我才知道他是乙肝病毒携带者,婚前他和家人都隐瞒了病情,我觉得自己受到了欺骗,请问我能不能到法院要求和他离婚?

 广东增泰律师事务所罗学源律师:《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婚姻无效。朱女士丈夫只是乙肝病毒携带者,这不是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因此朱女士的婚姻不属于无效婚姻。不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可视为夫妻感情确己破裂。朱女士可以与丈夫多沟通,毕竟乙肝病毒携带者并不等同于乙肝。如果朱女士确实无法与丈夫共同生活,无法原谅丈夫的隐瞒行为,也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本律师与《增城日报》“记者跑腿”栏目长期合作,由本律师独家为读者咨询的法律问题提供答复。上述问题为本律师在《增城日报》给读者法律方面咨询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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