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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精神障碍难自理,妻子二度离婚获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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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罗学源律师  来源:原创  阅读:

 

经人介绍认识后不几天就结婚,妻子婚后方发现丈夫患有精神障碍,病情发作时生活都难于自于,妻子最终两次提起离婚诉讼,获得法院支持,判决双方离婚。

汤某由于年龄偏大,不知不觉中跨入了剩女行列,一家人为她的婚姻大事很是着急。后经媒人介绍,汤某与新塘镇的卢某认识一个月的时间,两人总共才见了几次面,便在双方家长的催促下结了婚。

婚后,汤某方才发现,原来卢某竟然神经功能患有障碍,病情发作时生活都不能自理,虽经治疗,但仍然无法治愈,而且病情有不断恶化的趋势。汤某虽然心中叫苦,但碍于面子,还是勉勉强强与卢某生活了三年时间,后来见卢某无法好转,生活无望,便搬到厂里去住,并提起了离婚诉讼。

第一次起诉,由于卢某不出庭,其家里人也不签收传票。汤某又无法取得卢某患精神病的证据材料,人民法院出于维护一个家庭稳定的前提出发,驳回了汤某的起诉。

第一次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汤某在半年后委托罗学源律师再次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次,律师经过走访,调取了大量证据材料,并且法官也前往被告家里去了解情况,了解到的情况与原告所诉一致。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原被告在婚后一直未能生育小孩,被告患有无法法治愈的疾病,双方无法共同生活。况且,原告在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后,仍然无法和好,再次提起离婚起诉,证实双方感情确实破裂,遂判决双方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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