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的叶某才在顺德一工地上受伤后,躺在病床上达一年多无人理,后律师为其四处奔忙终于得到赔偿。
广西的叶某才于2006年进入中铁三局顺德容桂水道特大桥工地做工,2007年5月13日上午他在一个墩柱旁边施工时,突然发生钢盘笼和支架倒塌的事故,正在支加上面施工的叶某才随着支架一起掉下来被压住。工友们立即将其送往顺德区桂洲医院进行抢救,后又于当天下午被送到广东省第二中医院住院治疗。叶某才的伤情被诊断为:中医:腰椎骨折(气滞血瘀);西医:T12-L1压缩性骨折(爆裂型)伴不完全瘫痪。扎铁组包工头陆某共为其垫付了11万余元医疗费,之后表示没有钱不管了。
叶某才在医院一住就得一年多时间,之后多次与工程项目部、包工头钟某、扎铁组包工头陆某协商赔偿事宜,均无法达成协议。之后,叶某才委托广东金日律师事务所的罗学源律师走上了漫漫的维权路。本律师向顺德区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却八个多月无回复,本律师便向广东省总工会申请援助,省总工会批示到佛山总工会,再批示到顺德总工会,最终才将工伤认定下来。之后,又发现工伤认定的单位为五华县一家建筑公司,已经濒临破产倒闭,而且对方已经提起了行政复议,如果这样的程序走下去,两三年都得不到赔偿。
为此,本律师调整思路,决定还是以协商解决为好。于是,本律师多方与包工头钟某取得联系,并获得钟某的信任,经过多次协调,钟某同意将叶某才之后欠下的医疗费垫上,并再支付11万余元赔偿,本律师又做叶某才的工作,指出如果按程序走完可能得两三年,而且五华县建筑公司已经面临倒闭,即使打赢官司可能也无法执行。经过多方工作,双方终于达成了赔偿协议,叶某才也在获得赔偿后回到了广西老家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