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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破开债务坚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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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罗学源律师  来源:原创  阅读:

 

 “你公司现在一破产,欠我五十万元,我就只能分配到十万元了?这也太亏了吧?”一个债权人在公司办公室从财务人员手中领取支票后,对着坐在墙角沙发上的阿贵满腹牢骚。

阿贵是公司原来的法定代表人,听完这个债权人的牢骚后,苦笑了一下,默不作声。债权人无奈地把支票放入自己的公文包里,叹了一口气走了。这是来领钱的最后一个债权人,他走后,阿贵终于吁了一口气,他从沙发上坐了起来,一身显得非常轻松了,心里的一块大石头也终于落下地了。

阿贵是个生意人,以前一直在制衣厂打工。在积累了一定的资金和人际资源后,他在三年前辞了工,自己投资一百万元开了一个有限公司。因为法律规定有限公司必须两个股东以上,所以他就以自己占95%的股份,妻子占5%的股份成立了一家制衣有限公司,从事牛仔服装的生产和加工。由于阿贵的人缘好,结交又广,又善于经营。所以阿贵的公司开张后,生意一直非常好,机器开足马力生产。阿贵严格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建立健全了公司的规章制度,财务报表也是正儿八经的,每月按时纳税,阿贵想踏踏实实地做个生意人。

谁知好景不长,阿贵在与一个温州人做生意时吃了大亏。温州人一开始以支付现金的方式向阿贵下单,并且经常叫阿贵出去吃喝玩乐。虽然阿贵以前在制衣厂打工时,听老板讲过被骗的经历,但温州人对阿贵太好了,让阿贵无形中放松了防范的心理。在骗取了阿贵的信任后,温州人以向阿贵支付小额定金的方式一下子骗取了阿贵数十万元的货物,然后消失得无影无踪。阿贵这才如梦初醒,虽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了案,但时间过了半年多,仍然没有半点眉目。这件事不但使公司元气大伤,阿贵夫妻间的关系也一度搞得非常僵,经常为了这事而争吵。由于公司缺少周转资金了,供应商又踏破门槛,工人们也是人心涣散,公司开始逐渐走下坡路了。

公司就这样半死不活地又过了半年,这时阿贵的公司收到了法院送来的传票。原来已经有供应商见阿贵的公司越来越不景气,便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还债,并且还对公司的衣车进行了财产保全。阿贵叫财务对企业债权债务进行清点。经过清点,阿贵吓了一跳,公司已经亏损达三百多万元了。

鉴于公司这种负债累累的状况,阿贵知道公司已经回天无力了。怎样才是个出路呢?他走进了律师事务所,向律师咨询,怎样才能走出这个困境。律师经过对他公司的了解,给他提了个非常重要的法律建议,建议公司走破产还债的道路。阿贵和妻子经过商量,认为律师的意见非常好,也只有走这条路子了。

于是阿贵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状况作出了全面而详实的审计。然后如开股东会,作出了股东会决议,委托律师代理走破产还债的路子。律师接受委托后,开始着手准备各种相关的材料。

经过一个多月的准备工作,律师代理公司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人民法院经过审查后,认为该公司的破产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决定受理公司的破产申请,裁定该公司进入破产程序,同时裁定债权人对阿贵公司的诉讼中止,债权人可进行债权申报。

人民法院依法组成了清算组,对该公司进行清算。清算组依法召开了债权人会议,同时紧锣密鼓地开展清产核资工作。

清算组对债权债务进行了核查,确定公司债权债务相抵,债务有三百余万元,涉及到企业与个人同时对公司的债权进行了清收,对公司的资产进行了评估拍卖,最终公司剩余资产为六十余万元。

经过一年多的工作,清算组召开了债权人分配会议。在会议上,虽然债权人为了自己的利益吵得不可开交,但还是在法官的主持下达成了一致协议。债务的分配以五比一的方式分配。

清算组开始对财产进行分配了,每个债务人都无可奈何地接受了这个现实。清偿完毕后,人民法院对这起破产案件裁定破产终结。

这一年多来,阿贵瘦了好多。破产终结后,阿贵仿佛又换了一个人似的,重新开始了自己新的事业。

罗律师点评:企业成立后,如果经营管理不善,难以继续生存下去,可能就会面临着债务缠身的局面。这时,最好的办法就是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破产是一种解决债务危机的法律制度,它通过确定一整套破产申请、受理、重整、破产宣告、债务清偿等程序,规范企业的破产案件的审理、破产清算和企业拯救工作,既使无可救药的企业及时进行清理清算,尽可能保护债权人、债务人与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又使具有挽救希望的企业起死回生,通过和解、重整焕发生机,避免走上清算之路。作为市场经济条件下对处于困境企业的挽救与“送终制度”,破产在净化市场环境,维护市场秩序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已于2006827日获得正式通过,将于200761日施行。该法的施行与原来只有全民所有制企业才能破产的制度不同,确立了所有的企业法人均可以实施破产的制度,但对于不是企业法人的合伙企业、独资企业与个体工商户仍然没有列入调整的范围。

《企业破产法》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因此,企业法人只要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两者之一的,债权人和债务人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这就意味着,已经解散但没有清算或者没有清算完毕的企业,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是其必须履行的义务。

案件进入破产程序后,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清偿无效。人民法院将组织相关人员对企业的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召开债权人会议,最后制定分配方案,以现有的企业资产进行清偿,破产终结后,没有得到清偿的债务将不再清偿。

本案中,阿贵的公司系有限责任公司,由于经营不善导致公司资不抵债,如果不采取措施任由这种状况继续下去,公司可能处于瘫痪,债务及利息将越背越重。所幸的是,阿贵及时向律师咨询,走上了破产还债的道路,及时地对公司的债务做出了处理,摆脱了债务纠纷的烦恼,合法地以公司剩余财产将债务按比例分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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